市政清潔研究
深度|環衛市場化發展的五大趨勢
時間: 2018-06-13訪問: 5389
環衛市場逐漸構建起了更龐大的產業鏈,市場化的步伐縱深挺進。行業研究發現,環衛市場還有一些關鍵性問題待解決,未來的走向則已能看到五大趨勢的端倪。
一、E20環衛鏈體系
二、環衛市場化值得關注的幾個關鍵點
E20研究發現分析,環衛市場化的實踐起步于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率先進行了一些探索。2003年以后,不少東部沿海城市紛紛推動環衛市場化,部分城市甚至實現城區環衛全面市場化。特別是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發布,明確要求在公共服務領域更多利用社會力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各地環衛市場化力度明顯增強。而自2014年起,國家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各地環衛PPP項目數量明顯增多,甚至有地方政府明確要求將以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環衛項目轉變為PPP模式。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中,已有50多個環衛PPP項目(含清掃、收運)入庫。根據E20的測算,環衛存在2000億元的市場空間。
但根據E20的跟蹤研究及會員企業走訪發現,環衛市場化還面臨一些關鍵問題亟待解決。
(一)購買服務合規性問題
從目前大多數環衛市場化項目來看,政府購買服務是主要模式。甚至有環衛企業明確表示,和PPP模式相比,更傾向于政府購買服務。但從實操的層面而言,實際上這類項目中包括對環衛設備方面的要求,甚至少數還包括垃圾中轉站或公共廁所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任務。而《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明確規定:“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確定的服務范圍實施政府購買服務,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以及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因此,如果包括環衛設備、環衛設施及建筑工程的環衛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可能和87號文相沖突,企業方利益安全性有可能有合規性風險。
此外,我們注意到,不少環衛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協議長于3年,少數甚至達到10年。根據E20的數據統計,環衛項目中,合作期限在1-3年的項目數量占比為76%,長于10年的占11%,3-10年的占13%。但從87號文所規定的“政府購買服務所需資金應當在年度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中據實足額安排”以及《國務院關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國發〔2015〕3號)規定的“中期財政規劃按照三年滾動方式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期在3年內更符合政策要求。因此,長于3年的環衛政府采購服務,其合規性及有效性也存疑。
(二)各類主體競爭加劇的局面
另一種極端則是“以克論凈”。按照這種考核標準,政府考核人員在路段上隨機選取一平方米范圍掃取積塵,通過稱重,再根據標準要求,對道路保潔情況進行考評。但這種標準對于市民自律和文明程度、外部環境變化缺乏考慮,對環衛工作人員近乎苛求的做法,無疑將增加環衛企業的經營難度,甚至加大危及環衛人員的安全風險。
(四)新內容帶來協調難題
三、趨勢研判
(來源:中國固廢網 湯明旺 薛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