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清潔研究
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須把好市場準入關
時間: 2019-01-15訪問: 2514
2018年4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通知,規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根據通知,城市生活垃圾原則上要就地就近處置,本地不具備垃圾處置設施、條件或者處置成本較高的,可在本省域內異地或者跨省域轉移處置生活垃圾。跨界轉移處置的垃圾,要選擇合法運營的填埋場、焚燒廠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嚴禁私自隨意丟棄、遺撒、傾倒、堆放、處置生活垃圾。各地要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跨界清運處置垃圾申請。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人口流動加快,生活垃圾規模與日俱增,由此演變出的垃圾圍城不僅普遍出現于東部沿海地區,更是迅速侵蝕著中西部小城鎮,成為當前困擾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城市病”。由此,快速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能力一直是擺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堂必修課,然而,由于人們對待垃圾分類意識的淡薄,以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滯后,特別是諸如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屢屢受阻等,客觀揭示了當前我國垃圾減量處理不足的現狀。
基于此,我國不同地區形成了垃圾處理能力先天不足的現狀,也導致了垃圾清運跨界運輸的現實。實際上,這對垃圾處理帶來了另一個必須加以重視的問題,即除應對垃圾處理本身的問題之外,還必須確保垃圾清運全過程不出紕漏。
在筆者看來,規范垃圾清運尤其是異地跨省域的垃圾清運行為,最為關鍵的就是要嚴格準入。一旦資質欠缺或者不具備垃圾清運過程中的保護條件的單位進入垃圾清運環節,勢必帶來對城市生活、環境方方面面的負面影響。
此前,諸如不合規范的垃圾清運單位違規排污的行為就曾見諸報端,而其背后正是逐利本質作祟,畢竟,不計環境損害成本的垃圾清運和處置帶來的利潤是巨大的。因此,必須嚴格規范準入,確保排除那些不合規只為牟利的單位進入垃圾處置的任一環節。
好在,通知對此明確了有關要求。根據通知,要嚴格垃圾清運處理服務準入。一方面,要依法實施垃圾清運處理服務許可。從事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處理服務的單位,要依法取得由住房城鄉建設(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另一方面,要加強垃圾清運處理服務單位資格核查。承接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處理服務的單位,要具備從事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能力并滿足有關資格條件。
除此之外,筆者認為,還必須確保垃圾清運的全過程監管,比如運用諸如GPS定位等技術手段對垃圾清運車輛加以記錄,通知也指出,強化垃圾跨界清運處置過程監管,各地要建立聯單制度。跨行政區域轉移處置垃圾應全過程建立記錄臺賬,來往票據全部實行多聯單,留底備查。
至少,從制度層面,通知已經盡可能地對那些有意從中牟利者形成了一定的心理威懾,尤其是有據可查的記錄將為日后執法形成條件。關鍵是,配合制度的落實,有必要確保垃圾清運全過程的高效執法,配合嚴厲的且不限于巨額罰金在內的懲罰威懾,讓有心牟利者心生畏懼,最好確保規范垃圾清運違規現象于無形。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