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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將入法:擬規定產生者付費原則
時間: 2019-09-16訪問: 2194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6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在京舉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大會審議。受國務院委托,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在作草案說明時表示,這次修訂工作,將健全城鄉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擬規定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對于生活垃圾,草案作出規定:一是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要求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實現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二是規范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求設區的市級以上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三是加強生活垃圾處置企業管理,要求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監測設備,實時監測污染物排放情況,將污染排放數據實時公開。四是建立餐廚垃圾管理制度,要求產生、收集單位將餐廚垃圾交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專業化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喂畜禽。五是規定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差別化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并在充分征求公眾意見后公布。六是加強農村生活垃圾處置,將“城市生活垃圾”的表述修改為“城鄉生活垃圾”,建立覆蓋農村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