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服務研究
從嵌入系統到嵌入生活:我國社會工作的范式轉向與時代選擇
時間: 2019-05-15訪問: 2640
摘 要:社會工作恢復重建30年來,如何獲得生存發展一直是困擾學界和實務界的首要問題。嵌入性發展和內在轉型觀作為兩種主流觀點,前者站在專業社會工作的角度,認為(專業)社會工作要獲得發展就要“嵌入”原有的社會服務體制之中,而本土社會工作處于相對從屬位置;后者則認為,促進原有社會服務系統朝著更好的方向轉型即可,專業社會工作只是補充要素。這兩種觀點實際上造成了二分的社會工作話語,在實踐中不利于兩種社會工作的整合性發展。在對社會工作嵌入性發展的相關文獻以及實踐情況進行反思性理解后可知,以往關于社會工作的嵌入觀只是權宜性策略,而未觸及社會工作的本質和內核。結合新時代的歷史方位與主要矛盾轉變,從嵌入系統向嵌入生活的范式轉換是新時代社會工作發展的時代選擇與應有之義,嘗試性地從回歸“社會性”的嵌入性找回“嵌入”的價值意涵、聚焦“主體性”的嵌入性關注“人”本身以及塑造美好生活作為新時代的根本任務與時代命題的三個方面來勾勒出一幅新的社會工作發展圖景。關鍵詞:反思嵌入性;嵌入系統;嵌入生活;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
社會工作隨著改革開放進程得以恢復重建以來,總體上以主動嵌入與被動吸納的雙重邏輯參與到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之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建設和治理體系完善的有機組成部分。社會工作在世界先發工業化國家已經有百余年的專業實踐,并且這百年來社會工作始終保持著一種穩態的、持續的、多元化的發展特點,使社會工作成為因應這些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社會問題、各類社群需求、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化力量和社會保護機制。因此,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已經超出了社會工作如何發展、社會工作與國家關系為何的基礎性問題。中國社會工作的起源雖可以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前后,但在過去100年的歷史中,社會工作有很長的時間處于中斷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社會工作模式與改革開放以后恢復重建的模式存在著顯著差異,未能得以延續性發展。因此,國內學者習慣將1987年“馬甸會議”的召開作為現代意義上中國社會工作的開端,時至今日,社會工作僅有30余年的發展歷史。社會工作如何進場、如何發展、如何參與社會管理、如何與既有的社會服務體制互動等,成為這30余年探討社會工作發展“以一貫之”、卻又未真正解決的根本問題。基于此,學界積極尋求對上述問題的破解,以找到符合社會工作發展的學理框架和指導原則。
一、嵌入抑或轉型:兩種社會工作的發展道路之爭
隨著改革開放以來思想解放的深入影響,社會學、社會工作等曾經被取締的學科得到恢復重建。由于學科發展歷史的斷裂,社會工作在民國時期積累的專業實踐和理論未能得以延續,因此,恢復重建以來的社會工作發展總體上以西方專業社會工作為參考基準。但由于西方社會工作知識體系生長于特定的宗教、政治、文化、社會、經濟脈絡之中,且理論體系、價值體系和方法體系相對成熟,這些要素移植到中國語境下,它們面臨的最大困境就是恰適性問題,因而“本土化”成為對西方專業社會工作進入中國的不二法門。但在專業社會工作之外,中國社會還有一股長期存在的、且占主導地位的本土社會工作力量,這支力量以傳統的民政部門、群團組織以及廣大城鄉社區工作者為主體,這就是中國社會長期存在的“兩種社會工作”的基本格局。由于專業社會工作屬于“外來的事物”,暫時沒有相對有力的支撐體系,而本土社會工作則根基穩固,并有強有力的體制依賴,那么,當我們在談論中國社會工作的發展時,就必然涉及對兩個根本問題的回答:一是中國社會工作的本質是什么,二是兩種社會工作該如何相處以及如何相融。
關于上述第一個問題,在1997—1998年期間,一批中國香港與內地社會工作專家就社會工作的本質進行了探討,形成的成果結集在《華人社會社會工作本質的初探》一書中。學者們探討出來的基本論點包括利他主義、道德與政治實踐、社會工作與中國文化(人本觀、綜合觀、中和觀等)結合、實踐—專業—制度三要素論、助人—維護論、社會工作處境化等。這些有關中國社會工作本質的論點可以概括為功能主義取向和建構主義取向兩種范式。但從整體上看,這些有關社會工作本質的論點基本上是在西方成熟社會工作話語框架內進行演繹的,可以說,對中國社會工作本質的闡釋依然是一個未解之謎。
對于上述第二個問題,也即社會工作該當如何發展的問題,主要形成了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強調中國社會工作的嵌入性發展。這種觀點的立足點主要是針對專業社會工作而言的,也就是說,弱小的、外來的、缺乏合法性基礎的專業社會工作應該如何尋求生存發展之道的問題。熊躍根在論述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及其本土化發展時提出“體制嵌入”觀,強調將專業教育嵌入到現行社會服務體制之中。徐永祥在參與汶川地震災后重建過程中,強調社會工作在介入災后重建時應該主動嵌入受助對象的關系網絡之中,主動將自己納入災區的行政體制,將自身視為災區政府工作的組成部分或者助手。王思斌在對中國社會工作存在的兩種樣態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指出專業社會工作面臨著多重結構性張力,進而提出專業社會工作將通過嵌入現有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框架之中開展專業服務,以獲得嵌入性發展。在對專業社會工作的嵌入性發展進行的專門論述中,王思斌進一步指出,社會工作恢復重建以來,其發展基本上呈現出政府主導下的專業弱自主嵌入狀態,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社會轉型的加深,以及新的社會管理格局的逐步形成,社會工作將走向政府—專業合作下的深度嵌入。先不論及上述觀點在實踐中的形態如何及其所引發的關于嵌入性發展理論的批判,單純從嵌入性發展本身來講,它是強調對于專業社會工作如何生存、發展并有效作為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站在專業社會工作的立場上講的,對于本土社會工作的能動性較少關切。實際上,嵌入對象是否做出類似的理解以及在何種條件下能夠讓社會工作嵌入,并實現從專業弱自主嵌入到深度嵌入的轉變,則是始終未能解決的理論問題。在這種背景下,另一種觀點應運而生。
第二種觀點強調中國社會工作的轉型發展。針對嵌入性發展論者的觀點,持轉型論觀點的學者認為,社會工作嵌入性發展是在社會工作二分的基礎上來探討社會工作的發展問題。這種二分思想其實是在認定兩種社會工作的對立中來思考社會工作的發展,進而將社會工作置入或安插在相應制度之中,強調專業社會工作的專業性,而指出另一種社會工作則不具有專業性或者專業性不夠。這種觀點進一步認為,中國民國時期就有專業社會工作,并且恢復重建后“民政工作就是中國特色社會工作”的實際,意味著社會工作在我國的發展不是嵌入的問題,而是社會福利制度適應社會轉型的需要而產生的內在轉型,新建專業社會工作機構只是對這些轉型的補充。這種觀點強調,既有的福利系統可以在社會轉型需要以及專業社會工作要素的影響下實現轉型,進而超越傳統工作模式。這種觀點似乎對原有的主導性體制或主導性服務模式持有較為樂觀的期待,試圖通過某種程度的專業增量注入,進而實現原有社會服務體系的轉型升級。實際上,轉型論觀點可以視作對本土社會工作的維護,強調以本土社會服務體制為本,而代表專業社會工作的力量只是補充性要素。
上述兩種觀點的實質在于:前者代表專業社會工作立場,通過嵌入性發展實現專業社會工作對社會福利、社會管理、社會建設的積極貢獻,這個過程中,本土社會工作需要被改造,以更好地發揮效力;后者代表的是本土社會工作立場,強調中國自身就有(專業)社會工作,不存在嵌入一說,而只需要推動傳統行政工作、原有社會服務體制轉型即可實現社會福利與社會建設目標,在其中,專業社會工作主體只是一個小的補充。這就不難發現,其實二者論爭的實質歸根結底在于回答中國“要發展什么樣的社會工作,以及如何發展社會工作”這一問題。而上述兩種觀點既是在中國社會工作二分(兩種社會工作)的框架下分別尋求發展之道,卻又同時制造了二分的話語體系,導致兩種社會工作之間至今仍存在張力和分野。這種理論上的分野在很大程度上造成社會工作實踐中的區隔化狀態:專業社會工作要嵌入本土服務體制而不能,本土社會服務體系要轉型升級亦不能,這其實是一種雙重悖論。在上述論爭之外,也有一些新的觀點認為中國社會工作發展應該堅持融合式發展路徑,但如何調適兩種社會工作形態和兩種社會工作話語,以達到融合似乎還有太多需要研究的問題。
二、嵌入系統:恢復重建以來社會工作
發展的權宜性策略
上述論爭雖然一直未得以消解,但是,從學術面向來看,嵌入性發展觀一直受到學術界的青睞,并以此作為分析社會工作實踐的重要理論依據。當然,也有部分人認為,嵌入論不適合用來解釋社會工作。一方面可能由于“嵌入”一直被廣泛濫用而失去了其獨特性和解釋力;另一方面,很多人未真正回到“嵌入”一詞的原初語境來把握其深刻意涵。上述情形進一步導致社會工作僅僅借助了“嵌入性”理論的外在概念,而非嵌入的本真含義。
(一) 社會工作中“嵌入”的幾種表征
將“嵌入”一詞用于社會工作領域,最早可以追溯到熊躍根在2004年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成立10周年暨社會工作發展策略研討會上的發言,他提出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要嵌入體制之中。但是,文章沒有對“嵌入”進行理論上的梳理與闡釋。后來,王思斌連續在2009、2011年的文章里對“嵌入”“嵌入性發展”以及中國社會工作的嵌入性發展等概念做了理論上的厘定。自此,“嵌入”成為社會工作發展中一個繞不過的“幽靈”,不管是人們接受它、借用它,還是反對它、拒斥它,都成為應用或討論社會工作的中心概念。通過梳理目前社會工作領域對“嵌入”一詞的應用情況,筆者將其主要用法及含義概括如下。
第一,“嵌入”等同于“進入”之意。王思斌在對以波蘭尼、格蘭諾維特為代表的“嵌入性”理論集大成者觀點進行回顧分析的基礎上,認為“它(嵌入)指的是某一事物進入另一個事物之中去的過程和狀態?!痹谡劦街袊鐣ぷ靼l展時,他進一步指出:“我們存在著舶來的專業社會工作和本土社會工作實踐兩種服務,這原本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東西,專業社會工作實際上是進入本土社會工作實踐的原有領地,前者嵌入后者之中?!北M管王思斌的論述非常系統和全面,但是從學術傳播或者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來講,“嵌入”思想越來越多地變成“進入”的代名詞。盡管“嵌入”概念尚未引入社會工作之前,實際上的社會工作也同樣是按照“嵌入”或被吸納的邏輯在進行著。例如,在社會工作專業恢復重建之后,國內最早引入專業社會工作開展社會服務是在20世紀90年代。當時浦東新區民政局引入了一批專業社工進入政府運營的服務場館從事專業服務;上海政法系統較早推動發展的“三大社團”也積極引入專業社會工作進入司法、禁毒和矯正領域開展專業服務;2007年以來,以深圳市率先啟動大規模的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包括崗位購買、社區綜合服務項目購買)實踐,也體現出政府對社會工作的吸納以及專業社會工作的主動嵌入。不難發現,這些實踐中的“嵌入”基本上就是“進入”之意,“嵌入”本身的理論意涵已被選擇性忽視。
第二,“嵌入”等同于“介入”之意。學界對作為整體形象的專業社會工作進入本土社會服務體系進行了闡釋之后,“嵌入”一詞又被廣泛用于指稱社會工作在一個個具體服務領域、服務對象中的運用。例如,社會工作嵌入婦女工作、嵌入學校學生工作、嵌入流動兒童、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嵌入精準扶貧等,也可以說,凡是社會工作可以介入其中并提供服務的領域,都有學者在談社會工作的嵌入。因此,在很大意義上,社會工作對于具體服務領域的“嵌入”,其實就是“介入”“干預”之意,指的是社會工作在這些領域中的專業行動與服務實踐,這與“嵌入”本身的理論意涵和意義已相去甚遠。
(二) 嵌入系統:恢復重建以來社會工作的發展傳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一定時期內呈現出“總體性社會”的特征,這個階段的實質特征是“社會”的缺失或者尚未生長出來。社會工作相較于本來就存在的服務系統來說,是新生事物;相較于龐大的政府服務體制來說,是非體制化的;相較于市場化體系而言,是非市場化的。因此,在某種意義上社會工作可以視作社會化的。一種新的、社會化的事物要在沒有“社會”的狀態下生存、發展,何以可能?在這種情形下,嵌入體制、嵌入系統就成為最理性也是必然的選擇。然而,從上述兩種對于“嵌入”的慣常用法來看,所謂社會工作“嵌入”,實際上只是尋求將社會工作置入某種系統或場域之中,這種思考其實是單邊主義的。社會工作進入也好,嵌入也罷,都是進到一個新的或者說陌生化領域,這必然涉及進場問題。小到一個陌生人進入一個小區或者居民家里,大到社會工作作為一個整體進入到相應的服務體系之中,自然而然會受到所進入系統的懷疑、阻礙、排斥,如何規避社會工作的進入成為一種“搶地盤”、“爭奪利益”或是“推銷保險”等負面形象,一直未能得以解決。
同時,很多論述都在談社會工作所具有的專業優勢和不可替代性,而相應地對原有服務系統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強化,意在倡導一種“你不行就我來”的專業主義思想。社會工作要嵌入的系統,恰恰是最強大的、且一直在社區治理和社會服務體系中占主導位置的。如果社會工作的嵌入是要通過對其嵌入對象的“貶損”而獲得,那么,這種嵌入性發展的企圖基本上是不可實現的。另外,也有聲音說,“嵌入”的含義體現了二分觀念,只要使用“嵌入”就必然會面臨著二元張力的問題。到底是概念本身出了問題,還是制度設置邏輯的問題,應該有一個清晰的判斷。即使是用“轉型”一詞,也意味著要從舊的轉向新的、從不太有效的轉為更加有效的,等等,似乎又制造了新的二元結構框架。部分學者提出“融入”一詞來解決上述概念存在的問題,即如果專業社會工作能夠融入既有服務體制,與本土社會工作實現有效聯動與融合,那么,它就能夠獲得發展,并有效發揮其專業優勢。這個概念看上去雖美好,但也未能解決實然上存在的專業社會工作與本土社會工作相分離的二元結構。從政府或者以村居委會為主體的傳統服務系統來看,至少沒有解決的問題如:“我為什么要跟你(社會工作)融合,我為什么要與你合作?我為什么要與你聯動,我為什么要支持你進入社區?”。盡管實踐中確實存在一些合作和聯動,但是真正的“融合”何以可能,依然值得深入探究。
因此,我們認為,“嵌入系統”既是我國社會工作專業恢復重建以來的權宜性策略,因為只有依靠“系統”或“體制”才能獲得生存資源和發展空間;同時,也是我國社會工作發展處于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因為一種新的事物如何成為社會各方所“普遍接受的社會事實”是需要過程的,而這個過程的特定傳統就在于:黨政主導推動的事物,其發展境遇會更加順暢。質言之,與其說社會工作選擇“嵌入系統”,不如說是時代發展選擇了這樣的社會工作。這與筆者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的結構化進程的論述是一致的。
三、系統的反嵌與專業的脫嵌:社會工作
實踐中的雙重處境
上述嵌入性觀點在實踐中是如何呈現的?在嵌入之后獲得怎樣的發展?實現從弱自主嵌入到深度合作的雙重增能了嗎?在主導性的嵌入性發展理論支配以及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朱健剛等人注意到社會工作及其所嵌入的街居權力主體間的復雜關系,通過實證研究發現:以專業特征、專業服務為優勢的社會工作嵌入強大的行政權力體系時,專業權力會讓位于行政權力,從而產生服務行政化;在與本土社會工作互動時,可能抱持自身的專業情結、忽視在地化的非正式權力關系而出現專業內部治理的官僚化特征;專業社會工作本身在服務社會、提升社會福祉的同時,不斷生產知識、促進專業發展,但由于其服務朝向行政化、治理朝向官僚化趨勢,使得專業自身并非自主發展而是卷入在體制漩渦之中出現建制化趨勢。個案研究雖不具有普適性結論,并且不同個案下專業社會工作與街居權力主體之間的關系模式不盡相同,但是上述研究所折射出的幾個現象卻是普遍存在的。上述三種后果可以概括為專業社會工作嵌入街居權力網絡時遭遇的反向嵌入,以及社會工作本身實踐過程中所出現的專業式微或者專業脫嵌。專業脫嵌指的是社會工作未按照其應有的軌道或其原初使命予以實踐,而是出現專業變異、專業稀釋和專業建制等問題。有學者提出類似的觀點,認為社會工作在參與精準脫貧過程中只是形式的嵌入,而卻出現了實踐的脫嵌。具體而言,本文所指出的反向嵌入和專業脫嵌體現在下列三方面。
(一) 專業社會工作的外部進入性角色,遭遇既有權力主體的反向嵌入
正因為如此,有學者提出反向嵌入性這一概念,意指在政府購買服務過程中,由于民辦社會服務組織本身的力量弱小或者其他因素,使得越來越多具有國家背景的社會組織成為政府購買的主體,型塑了新的國家與社會關系。這可能是主流嵌入性發展觀對于“權力關系”的小覷或者忽視,實際上,這是當前社會工作參與基層社區治理不可忽視的微觀權力生態。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嵌入”是雙向進行的,社會工作嵌入具有體制特征的權力主體時,也必然會受到對方的反向作用力。類似的研究還提出專業社會工作在婦聯系統中的層級嵌入,以尋求一種迂回式承認發展邏輯。還有研究提出專業社會工作針對政府特定條件下采取的浮動控制進行策略性的分層嵌入行動。這些研究其實都在強調專業社會工作與政府或嵌入對象之間的雙向關系。但是,當我們在使用雙向嵌入時,已經暗自承認了“嵌入”一詞的無意義感,因為,“你嵌入我、我嵌入你”的雙向作用已經沒有什么特別的了,主導性的國家與社會關系理論就是一直致力于解釋這種雙向作用關系的。而關于這種國家與關系的理論至今仍然爭論無休,所以我們不能繼續沿著這條路徑進行分析。如果僅僅是解釋專業社會工作嵌入后受到何種程度的反向作用是不夠的,應該從更深層次的機理上思考專業社會工作的嵌入性問題,而非僅僅停留在嵌入主、客體之間的關系上。
(二) 作為組織載體的民辦社工服務機構專業使命和組織愿景發生偏移
從筆者近十年來接觸到的不同社工機構負責人的反饋來看,他們的機構在最初成立時一般都帶有強烈的價值關懷、社會使命和組織愿景,這種愿景和使命與專業社會工作的使命是內在契合的。但是,隨著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遞增,社會工作機構的規模隨之擴大,而在缺乏有效且精準化的專業服務評價機制的前提下,政府一般選擇具有新公共管理主義導向的績效評估方法,注重量化指標,通過對量的規定來實現對社會組織的監管,因而容易造成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需求生成的失焦。同時,以量取勝的政府績效評價機制也可能成為一部分社會服務機構借機擴大規模的潛在策略。實際上,珠三角地區的很多社工機構擁有數百名社工不足為奇。當一個社會工作機構變成超大型組織的時候,組織中的每一個社工就只是扮演一個原子,他們在獲得機構、同伴、上級主管或者督導等方面的支持就相應地大打折扣。在調研中我們發現,一線社工的高流動和流失率與這種組織環境不無關聯。正因為如此,在某個省級民政廳的官方微信號推送文章里指出對以往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的社工機構的責難,意在指出這些社工機構存在專業使命和組織愿景的偏移。這讓我們進一步追問:當承載著專業使命的社工組織愿景發生了偏移時,其將會對社會工作行業發展帶來怎樣的影響?這是難以估量的。
(三) 專業社工隊伍感知“專業稀釋”“無力感”和專業知識斷裂現象顯著
在對一線社工的調研中,有社工表示,“社會工作的初心隨著行業規模的擴大,卻出現了專業稀釋的現象”。這意味著社工行業發展的數量和規模都在擴大,但是質和有效性卻并未提升。這無疑與“內卷化”理論表達的“有增長無發展”思想頗為契合。在這樣的背景下,社工們心中秉持的那個“初心”不斷遭遇碰創,產生一系列“無力感”,讓他們不斷懷疑自己、懷疑社工這份職業,甚至懷疑整個社工行業,出現了對專業和行業的迷思。另外,在實踐中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是,整個社工隊伍與金字塔形狀十分相似,最底層是最廣大的一線社工,而往上可能是項目主管、社區服務中心主任、督導助理、初級督導、區域總監/部長、副總干事、總干事等。這樣的結構雖然是現實情況的真實反映,但是卻蘊含著某種深層次的危機:如果一線社工能夠堅持三五年,可能有望成為社區服務中心主任,再堅持下來也有機會成為督導,甚至機構管理層。然而,需要關注的現實是,金字塔越往上機會越少,所以能向上流動的社工是極少的。這種現實決定著大多數社工知道自己晉升無望,所以容易流走,然后再有新的一線社工補充進來。在這里,我們發現一個關鍵的問題:一線社工循環更替,向上流動的少數社工逐漸扮演管理層角色,即使他們中的一部分依然有督導職責,但是一肩多職的現象司空見慣,所以中上層的社工骨干們在多大程度上能夠與一線社工進行專業督導和專業對話,并促進專業知識由下而上生產和延續呢?實踐中我們發現,“專業知識的生產基本上是不連通的”。如此這樣,一線社工僅僅是補個位,而缺乏上下銜接的專業交流,因而難以促進專業的積累。另外,一個不可回避的事實是,近幾年珠三角地區招募的一線社工中,“專業純度”已出現下滑,前幾年進入社工機構或崗位的社工多是社會工作專業或是相關專業畢業的,而這幾年則在專業上出現了混雜的現象,只要考過社工證都可以持證上崗;且在學歷層次上出現“低學歷化”的現象,即以前多數是本科,有部分研究生進入一線,而現在則有越來越多的??茖W歷層次人員加入社工隊伍之中。
不難看出,按照目前主導性的嵌入思想,專業社會工作要嵌入原有社會服務體制才能獲得發展,以及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背景下,專業社會工作被吸納或導入社會治理創新議程之中,其結果是,專業社會工作可能淪為一種規訓技術或者技術治理。問題的關鍵到底出在哪里?僅僅是概念上的問題嗎?在某種程度上我們不得不承認,對“嵌入”概念的濫用以及誤用,可能是造成目前諸多混亂的根源之一。那么,是很多人認為的體制原因嗎?我們認為,不能把多數事情歸因為體制因素,必須重新尋找解釋路徑,重構社會工作的實踐話語體系。這就需要將社會工作拉回到特定的社會政治脈絡之中(socio-political context),重新闡釋當前社會需要什么樣的社會工作,進而重新書寫并實踐這種新的社會工作知識或話語體系。
四、嵌入生活: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
轉變下社會工作的生活轉向
前述用了較大篇幅把目前有關社會工作的嵌入性發展的本意及其現實發展狀況進行了呈現,我們能夠從中獲得幾個不言而喻的認識。一是學術界關于社會工作的嵌入性發展敘事與現實中對社會工作的需要形成相互契合的局面,這種局面并非全是由學術話語來建構而成的,而是由學術話語與實踐場域的相互建構而成。二是現有的社會工作嵌入性發展(包括學術上的和實踐中的)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正如筆者所指出的“系統的反嵌與專業的脫嵌”,這意味著,在“嵌入系統”范式下,社會工作的專業自主、有效治理都尚未得到彰顯,社會工作的時代使命與專業特質尚未得到充分發揮。在很大程度上,這是由于社會工作切身發展的立足點和落腳點錯位所致。前述關于“嵌入系統”的論述已經表明,這種范式下的社會工作發展是一種權宜性的,也就意味著這種發展邏輯并沒有彰顯社會工作的核心屬性,它只是社會工作在特定歷史脈絡中的生存理性或策略性路徑。如果“嵌入”一詞僅僅用來指社會工作“進入”什么場域、為某個群體提供服務的話,它就失去了“嵌入”理論本身應有的深層意涵,也難以改變社會工作發展面臨的固有瓶頸。那么,社會工作應該以什么為根本落腳點或關注點?筆者認為,應該超出目前對于社會工作嵌入性發展的技術層面的關注,而轉向社會工作本身的內核和價值維度上。關注“嵌入”的價值屬性是與既往“嵌入系統”范式更多關注技術導向的根本區別;同時,關注時代的核心命題及其生活實踐,是“嵌入”思想應有的時代意涵,也是“嵌入系統”范式所懸置或忽略的面向。基于此,本文嘗試性地從回歸“社會性”的嵌入性找回“嵌入”的價值意涵、聚焦“主體性”的嵌入性關注“人”本身以及塑造美好生活作為新時代的根本任務與時代命題的三個方面來勾勒出一幅新的社會工作發展圖景,并將這種區別于“嵌入系統”的范式稱為“嵌入生活”范式。這兩種范式之間的各自機理及其差異見圖1和圖2。
(一) 蘊含“社會性”的嵌入性:不能以“進入”“介入”簡化“嵌入”
筆者曾在一些場合提到,目前有關嵌入性概念的用法,其實是一種權宜性的。也就是說,是基于某種方法論主義的邏輯而借用它。而這正是格蘭諾維特意義上的“嵌入”思想,他指出,經濟行為(乃至個體的所有行為)要嵌入其社會關系網絡之中。這種思想體現的論點在于:人的行為要適應其所處的環境系統,才能夠有好的互動結果。在很大程度上,這種嵌入觀缺乏從價值層面對于人的行為為什么要嵌入社會網絡的解釋。相反,這個缺陷其實是格蘭諾維特在發展波蘭尼的“嵌入性”思想時選擇性地忽視掉了。波蘭尼在研究市場與社會的關系時指出,市場經濟的發展是嵌入社會的。如果市場按照自我調節的方式運行,比如將勞動力(人)、土地(自然)、貨幣等非商品變成虛擬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市場上進行流通,就出現了市場(對于社會)的脫嵌,進而產生一系列災難性后果。與市場的自發調節行動相伴而生的社會反向保護運動也隨之發生。不難看出,波蘭尼的“嵌入”體現了某種終極論色彩,從本質上規定了市場嵌入社會的本體論邏輯,而不能出現相反的邏輯,否則就會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進一步來說,波蘭尼意義上的“嵌入”其實帶有很強的價值性,強調市場(經濟)的社會屬性。因此可以說,在社會建設或者社會工作領域延引“嵌入性”思想,具有較強的內在連接性,因為社會工作本質上就是社會性的。
(二)聚焦“主體性”的嵌入性:規避以社會結構壓制個體自主性
當給社會工作的嵌入性發展賦予了價值意涵(這是以往使用嵌入性發展所普遍忽視的面向)時,就應該跳出社會工作應該嵌入誰(主、客體關系)的學理爭論上來,而應該關注社會工作的本質內核。全球社會工作的最新定義指出,社會工作是實踐為本的,旨在推動社會變遷與發展,增強社會凝聚力,賦權并促進人的解放;社會正義、人權、集體責任和尊重多樣性是社會工作的核心目標;社會工作、社會科學、人文科學和本土知識構成社會工作的多元化理論,以此增進個人和組織福祉。社會工作的本質特征是社會性的。但是不能因為強調社會工作具有壓制性、結構性的社會性而忽視了人本身以及人的主體性。因此,在關注社會工作的本質屬性時,應該將社會工作的社會性與人的主體性結合起來。通過強調社會工作嵌入/進入相應的系統來尋求發展,只是權宜性、策略性地解決社會工作怎么辦的問題,而沒有深層次連帶著社會工作到底是什么的問題。因此,歸根到底,社會工作是聚焦人的。這就需要把社會工作的發展與對人的服務、人與社會的福祉的提升作為社會工作兩個不可分割的面向,不能為了爭取生存發展空間而把社會工作的人的目標懸置或者擱置起來。如何將社會工作的社會性與人的主體性結合起來,通過塑造人的生活世界,嵌入生活,以構建人的美好生活,成為社會工作的雙重屬性的最佳結合點。
(三) 塑造美好生活:新時代專業社會工作與基層黨政主體的共同使命
如果說社會工作在近些年的發展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及限度的話,這一定與它的發展邏輯密切相關。筆者曾在一篇回顧性文章里將改革開放以來社會工作的發展分為三個大的階段。第一階段是2006年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構建一支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之前。這一階段社會工作主要是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保駕護航而被引入的,其代表性案例包括上海浦東新區率先引入專業社會工作進行公共服務場館服務,以及政法系統引入專業社會工作介入禁毒、司法和社區矯正等領域,為后來全國性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推進做了地方經驗探索。第二階段是2006年至2013年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社會工作被納入和諧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議程之中,并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推動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進程。第三階段是2013年以來。社會工作被納入社會治理創新議程之中,作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有機構成,致力于實現共享發展的社會目標。當下,全黨、全國各級政府以及相關主體的共同宗旨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致力于破解新時代的社會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與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以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建構。社會工作被納入這一戰略行動體系之中,有必要在以往的主導性發展邏輯基礎上結合新時代的新特點、新要求重塑社會工作的當代意涵,將社會工作的使命與塑造人們更加美好生活的目標結合起來,從嵌入體制轉向嵌入人們的生活之中。這是一種從方法論嵌入向更深層次的本源性嵌入轉變的思路,也是對過往嵌入性發展思路的一種糾偏,否則永遠改變不了社會工作嵌入中所處的反向作用力。這種發展策略不僅與黨和政府的核心目標相一致,而且在當前黨建引領的社會治理格局下,社會工作可以在結合自身專業優勢的同時,借鑒和整合黨政系統優勢(例如組織動員居民的優勢、社區信任與準入優勢、情感治理優勢等),以不斷形成在地化社會工作服務模式。在此過程中可以不斷推動本土社會工作價值、理論和方法體系的形成,以建構符合實際的中國社會工作話語體系和知識體系,這是社會工作恢復重建三十余年應該堅持的理論自覺、文化自覺和專業自覺。
五、結束語
即使沒有嵌入性發展觀的理論建構,社會工作在實踐中依然按照既定的模式運轉著。因此,本文之意不在對嵌入性發展觀加以批判抑或否定,而是試圖結合該理論在社會工作中的運用及其實踐進行反思性理解,以期結合嵌入性理論的原初意涵以及新時代社會工作的專業使命加以連接。實際上,過去10年來一直在運用的社會工作嵌入觀試圖解決的是社會工作如何生存、發展的問題,這是需要的、也是由客觀因素所決定的。我們把這種情景下的嵌入性發展稱作“為了生存的嵌入”或者“方法論嵌入”,僅僅是為了讓社會工作能夠進入某種場域的權宜性策略。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工作嵌入性發展的階段特性。但是,由于這種嵌入觀立足于專業社會工作的立場思考問題,容易忽視社會工作嵌入客體具有的能動性、自主性,它們甚至可能造成對社會工作專業的反噬(如上文圖1所示)。在這個意義上,專業社會工作的合法性長期未能得以建立,其專業優勢未能有效發揮的根源就顯而易見了。
中共十九大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做出了歷史方位判斷,并對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做了科學闡釋。這為社會工作在新的歷史時期重塑專業使命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據。其中,以人民為中心、促進人們美好生活目標的實現成為新時代黨、政府和社會工作的共享治理目標(如上文圖2所示)。社會工作只有從嵌入系統的發展觀向嵌入生活的發展觀的范式轉向,才能夠更好地契合新時代社會發展的主旋律,也才能夠協同參與到黨、政等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治理行動體系之中。這意味著“嵌入”本身的內涵需要更好地與時代內涵相結合。文章指出,嵌入日常生活世界,致力于促進人們美好生活的實現,是社會工作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社會工作嵌入性發展應有的價值關懷和專業擔當。這與新時代背景下黨建引領實現“以人民為中心”、提升人民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的總目標是內在契合和互相強化的。只有進一步將社會工作的注意力轉向生活的面向,社會工作才能夠真實地接觸社會問題、回應民聲訴求、增進人與社會福祉,如此,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工作。需要指出的是,在當前全面推進黨建引領的社會治理進程之中,其核心面向是生活治理,核心落腳點是人。社會工作如何更好地嵌入生活治理的生態系統之中,既是新時代對社會工作的內在要求,也是社會工作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應有作為。只有將社會工作與黨政主體的核心關注點加以連接和整合,才是社會工作立于不可或缺地位的重要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