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文棟兄所言,“高級社會工作師的出臺標志著中國社會工作職業證照制度的完整,理應讓人歡欣鼓舞,但縱觀業界似乎并沒有出現期待中的好評和反饋。”其實,高級社會工作師并沒想象中的那么高級。
一、社工師的含金量與持證意義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兩大塊。按照國務院要求,在分批清理減少職業資格及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于2019年1月17日,提出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共計140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準入類職業資格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均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屬于水平評價類證書,這也就意味著它不是“準入資格”證書,而是“職業水平證書”,也就是說(助理、中級、高級)社會工作師就沒有準入門檻,只要有相關的專業能力或一定的社會服務經驗的,都可以從事相關服務工作,甚至還成為社會工作機構的負責人,所以說社會工作者證書的含金量并不高。既然含金量不高,為何全國還會有社工考證熱呢?筆者猜測可能有幾點原因:第一是開設社工專業的學校越來越多,盡管很多畢業就離開社工界,但是大部分都還是參與到了考證大軍;第二是部分省份的社區或社會組織對持證社工有獎勵或者直接按照相應等級加工資,有的省份中級社工師每個月工資多五六百元;第三是部分省份有相應的懲罰機制,如江蘇省徐州市推行全科社工,三年內沒通過社工證的可能面臨下崗。第四是政府購買服務的全面推進,社工機構成為“圈錢”的牟利工具,社工證租賃也日漸普遍,吸引了不少社會人士。但是,另一方面,在“社工考證熱”的大背景下,高校社工老師,尤其是教授們擁有社工證的比例并不太高;也許是社工老師不屑于考社工師,畢竟社工師對于高校教師意義并不大;也許是因為部分高校社工老師專業水平不足,怕別人笑話,因此也曾出現高校考前培訓師自己考幾年都通不過的有趣現象。當然,即使通過社工師考試也不能說該人就具備同級別的專業能力。社工師考試的題目并不能客觀地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水平,也許是為了完成145萬專業社工人才隊伍的宏偉目標,考試難度并不大,一般而言按照相關答題套路或模板就可以比較輕松地通過社工師考試。因此,考取了社工師證并不能說明就擁有相應的專業水平和職業能力,社會上對于持證社工的專業水平及實務能力的質疑也越來越多,政界也因如何發揮持證社工的效能而頭疼,畢竟很多街道社區或社會組織內的持證社工的工資比同一崗位的非持證社工工資高幾百元,但實際的工作內容及工作效果并沒有太大差異,甚至很多持證社工已經把社工片面的理解為“個案”“小組”“社區”“游戲”,機構投機化、社工表演化、服務娛樂化、專業數字化、評估形式化現象十分普遍,如此下去,專業發展十分堪憂,希望不要鋪心理咨詢師后塵。
二、高級社工師的考試與評審制度存在的問題
2019年高級社工師考倉促進行,是因為時機與條件成熟還是因為面臨2020工作計劃節點?諸多網友熱議,高級社會工作師的題型和題目難度遠低于預期的那么“高級”,和中級社工師考試并無太大區別,也許高級社工師考評制度的高級之處在于“評”。但是由“誰”來評?按理來說,參加評審的專家的水平一定比高級社工師的水平更高級?!陡呒壣鐣ぷ鲙熢u價辦法》指出,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成員應堅定正確政治立場,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較高社會工作專業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且滿足下列基本條件之一:(1)具有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有10年以上社會工作從業經歷。(2)具有正高級職稱,且具有10年以上社會工作教學、科研或實務經歷。由于高級社會工作師今年首次開考,全國無一人具備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更別提具有10年以上社會工作從業經歷了。所以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成員只能暫時由具有正高級職稱且具有10年社會工作教學、科研或實務經歷的人擔任?!陡呒壣鐣ぷ鲙熢u價辦法》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地區人員的評審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的在京單位人員的評審工作,由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負責,駐各地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人員的評審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亦可根據情況委托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代為評審。同時,《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要求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應由25人以上組成,應統籌考慮評委的專業背景和工作領域。全國符合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成員條件的并不多,尤其是有過直接服務經歷的少之又少。這就意味著幾乎沒有幾個省份具備成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的條件。另一方面,申請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的人員應具備幾個基本條件,其中要求申請人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20個直接服務案例,且平均每年從事社會工作專業督導時間不少于75小時,服務案例和專業督導情況應有完整記錄或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10個直接服務案例,且平均每年從事社會工作專業督導時間不少于150小時,服務案例和專業督導情況應有完整記錄。暫且不說數量如何,首先關于直接服務案例的標準是什么?電話個人訪談算嗎?社工行政人員參與諸多服務項目工作算直接服務嗎?督導時間如何計算?誰來進行認定?界定標準又如何把握?這會不會引發大量的數據造假?
三、關于社工師考試的狂想
第一,適當提高準入門檻。適當提高社工師考試準入門檻,對非社工專業的考生進行更高要求的限制;同時,為擴充社會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可有條件的開展社工員考試或認證。
第二,可試行社工師評聘分離制度。按照崗位及專業要求選賢任能,進一步強化競爭機制,深化和完善社會工作激勵機制。
第三,可以嘗試著社工師實習制度。建立地方督導團隊和督導機制,支持和幫助通過社工師考試的考生在專業上能立得住。通過社工師考試的考生按照要求完成一定學時(不同學歷的社工專業學生可申請酌情減免)的專業實習,經督導團考核合格后再發放社工證書,確保社工師是建立在“專業能力”基礎之上的。
(作者:袁明 湖南省冷水江市公能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主任、南開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博士研究生)